夜場招聘的職位是否合法,主要取決于職位的具體工作內容和性質。
如果只是單純的陪酒等服務,且沒有其他的違法行為,那么根據“法無禁止即可為”的原則,這種招聘行為是不違法的。然而,如果招聘的職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、陪唱等有償陪侍,那么對于提供這種服務的公司,我國是有相關的處罰依據的。例如,《娛樂場所管理條例》規定,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。
另外,如果組織女性從事賣淫活動,那么會構成組織賣淫罪,這是違法的。因此,如果夜場招聘的職位涉及到這些違法行為,那么就是不合法的。
總的來說,判斷夜場招聘的職位是否合法,需要具體看職位的工作內容和性質。如果涉及到違法行為,那么就是不合法的。